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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中医院2017年登记管理信息公开

【字体: 】 发布时间:2017-12-27

济宁市中医院2017年登记管理信息公开

 

一、济宁市中医院法人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济宁市中医院

住所:济宁市环城北路3号

宗旨:为人民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

业务范围:中医医疗、及西医适宜技术、护理;中医医学教学;中医医学研究;卫生医疗人员培训;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健与健康教育。

法定代表人:王祥生

经费来源:差额拨款

开办资金:8391万元

举办单位:济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证书号:12370800493950636B

 

二、济宁市中医院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三章  党的领导

第四章  举办单位

第五章  理事会

第一节  理事会的构成及职责

第二节  理事

第三节  理事长

第四节  理事会会议

第六章  管理层

第七章  监事会

第八章  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第九章  信息公开

第十章  终止和剩余资产处理

第十一章  章程修改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规范医院的组织和行为,加强医院的科学管理,确保社会公益目标的实现,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为济宁市中医院。

第三条  本医院事业单位类型是公益二类。

第四条  本医院设两个院区,地址分别是:济宁市环城北路3号;济宁市老运河南,安居镇二里半村东(2017年底投入使用)。

第五条  本医院经费来源是财政补助。

第六条  本医院开办资金为人民币8391万元。

第七条  本医院举办单位是济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济宁市中医药管理局)

第八条  本医院登记管理机关是济宁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九条   本医院的宗旨和业务范围是: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中医医疗与护理;中医医学教学;中医医学研究;卫生医疗人员培训;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健与健康教育。

在功能定位上主要包括:承担运用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技术防治疾病、保健、康复职责;承担开展中医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职责;承担研究推广中医文献、秘方、民间验方,加工生产中药院内制剂职责;承担相关学术交流职责;承担全市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带教、继续教育职责;承担基层医疗单位中医药工作指导职责。

第三章  党的领导

第十条  加强党组织建设。党组织强化对本医院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党章和有关规定,落实管党治党依法办院主体责任,全面加强本医院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相应机制,有效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和活动经费落实,确保党组织活动正常开展。

十一  坚持医院党委政治核心作用,把党委研究讨论作为医院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凡涉及本医院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未经党委集体研究讨论,不能提交理事会决策。

十二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医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与理事会、管理层的党员领导人员,按照“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方式配备。发挥本医院党委在选人用人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履行把握选人用人条件、提出建议人选、组织推荐考察或公开选聘、研究任用、加强管理监督、培养后备人才等职责。

十三  中共济宁市中医院委员会(以下简称“医院党委”)是中国共产党在本医院设立的领导机构,是医院的领导核心。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把握医院发展方向,决定医院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支持理事会、管理层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

十四  医院党委由6人组成,其中党委书记1人,党委副书记1人。党委书记由理事长担任。下设办公室,为医院党委日常办事机构。设置纪律检查委员会,设纪委书记1人,纪委副书记1;设置工会委员会,设工会主席1人;设置共青团委员会,设团委书记1人 

第四章  举办单位

第十  举办单位的权利:

(一)提出本医院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二)组建本医院第一届理事会;

(三)审核本医院章程草案、章程修改草案;

(四)任命本医院理事长;

(五)委派本医院执行理事;

(六)对本医院按照程序产生的院长、职工理事进行备案;

(七)从外部理事库中选聘本医院外部理事;

(八)选任本医院监事会主任;

(九)审定本医院推荐的职工监事;

(十)批准本医院理事会工作报告并监督运行;

(十一)审定本医院重大事项

(十二)编制对本医院的管理权责清单;

(十三)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举办单位权利。

第五章  理事会

第一节 理事会的构成及职责

第十  医院设立理事会,是医院的最高决策机构,医院理事会向举办单位负责并报告工作。

理事会每届任期3年。

第十  理事会由9名理事构成,其中,理事长1名,执行理事2名,职工理事1名,外部理事5名。首届理事会由举办单位负责组建,执行理事,由举办单位委派,职工理事,由医院职代会选举产生,并报举办单位备案。外部理事从党委政府有关部门、举办单位、服务对象和业内专家中产生。

理事会可根据医院发展需要成立其他专门委员会。

第十  理事会职责:

(一)拟定和修订本医院章程;

(二)审定本医院发展规划、岗位设置方案、薪酬待遇方案、人才建设规划、年度人才引进计划和方案、职称晋升聘任方案、年度用工计划和方案、科研规划和科研年度计划等重要事项;

(三)审定本医院重大业务活动计划;

(四)审定本医院内设机构或分支机构设置方案

(五)审定本医院内部主要管理制度;

(六)审议本医院财务预算和决算;

(七)聘任(解聘)院长及医院管理层其他人员;

(八)制定院长任期目标和本医院管理层其他人员考核评价办法、薪酬管理办法;

(九)审议管理层工作报告并监督管理层执行理事会决议;

(十)编写和发布医院年度报告;

(十一)本医院理事会届满前三个月内负责组建下届理事会;

(十二)决定医院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节  理事

第十   理事分执行理事、职工理事和外部理事。执行理事由举办单位委派;职工理事由本医院职代会或职工大会进行选举产生并报举办单位备案;外部理事从党委政府有关部门、举办单位、服务对象和业内专家中产生,由举办单位从外部理事库中选聘。

二十  理事应具备履职的知识和能力,熟悉医疗卫生及相关方面的政策和规定。

二十一  执行理事、职工理事每届任期与理事会每届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外部理事在本医院连续任职一般不超过3届。

第二十  理事可以在任期内提出辞职,批准权限与产生权限相同。理事在未被批准辞职前,应当继续履行职责。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第二十  外部理事与履职有关的参会、出差等待遇,比照本医院理事会其他成员待遇执行。

第二十  理事享有以下权利:

(一)参加理事会会议,对决策事项进行表决,并享有发言权、提议权、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对医院管理层执行理事会决议的情况进行监督;

(三)监督检查本医院的财务状况;

(四)提议召开临时理事会会议;

(五)对理事会会议提出议案或罢免建议;

(六)按照相关规定领取履行职责应得的报酬;

(七)本医院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  理事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本医院章程;

(二)按时出席理事会会议及相关活动;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审慎提出决策建议;

(三)遵守并执行理事会会议决议;

(四)不得擅自公开本医院涉密信息;

(五)不得凭借理事身份,为本人或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六)本医院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  理事发生以下情形的,应按程序终止其理事资格:

(一)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或累计缺席1/3以上不参加理事会会议的

(二)因本人身体健康和工作等原因,不能继续履行理事职责的;

(三)违反法律法规,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  理事出现空缺,应及时按原产生方式及程序填补缺额。

第三节  理事长

第二十  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其产生方式为:举办单位任命。

第二十  理事长、党委书记由同一人担任。理事长不是中共党员的,配备专职党委书记,专职党委书记须为执行理事。理事长经核准登记为本医院的法定代表人,取得法定代表人资格。

三十  理事长除履行理事的一般职责外,还承担以下职责: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确认理事会会议议题;

(三)代表理事会签署理事会决议和有关文件;

(四)督促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五)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赋予的其他职责。

三十一  理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可委托1名执行理事代行其职权。

第四节  理事会会议

第三十  理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按照本医院章程规定召开,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遇特殊情况、重大突发事件或理事长、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召开临时会议,临时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可召开。

第三十  理事会会议程序:

()提议召开理事会会议,并确定会议议题、时间、地点。

()在召开理事会会议七个工作日前,将讨论议题送达所有理事酝酿。

()理事会会议必须由三分之二以上的理事出席时方可举行。

()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召集和主持,理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可由理事长委托的理事召集和主持会议。

()就会议议题进行讨论,表决并形成理事会决议。理事会作出决议时采取记名方式票决制,每名理事享有一票表决权,一般事项须经全体理事过半数同意、重大事项须经全体理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作出决议。

理事会会议涉及的重大事项包括:()业务发展规划;()重大业务活动计划;()机构设置方案、岗位设置方案、人员配置标准等;()300万元以上的重大财务事项;()300万元以上的重大项目实施;()章程修改;()其他重大事项等。

()理事会会议议事规则。理事应当就会议讨论决定事项发表以下几类意见之一:同意;保留意见及其理由;反对意见及其理由;无法发表意见及其障碍。因故不能出席理事会会议的,应当书面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并载明授权范围。

()理事会会议应当有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人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理事会会议记录应当作为医院重要档案妥善保存。

第三十  研究涉及医院职工利益的有关方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须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通过的,履行相关程序后理事会方可批准或作出决议。

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和医院章程规定的,在表决中投赞成票的理事承担相应责任,不赞成的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  理事会会议记录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会议届次和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

()理事亲自出席和受托出席的情况;

()关于会议程序进展情况的说明;

()会议审议的议题、理事对有关事项的发言要点和主要意见;

()每项议题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说明具体的同意、反对、弃权票数);

()会议列席人名单;

()与会理事提出应当记载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  理事会设办公室,理事会办公室工作由院办公室承担,负责理事会会议的组织、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督办,承担会议通知、信息资料收集整理、配合监事会与医院内部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协助做好监事会对医院监督检查的联络协调等工作。

第六章  管理层

第三十  医院管理层由院长、副院长、总会计师等主要管理人员组成,是理事会的执行机构。管理层实行聘任制,聘期不超过本届理事会任期。

第三十  院长由理事长根据举办单位党组织推荐提名或公开选聘,理事会表决、聘任,报举办单位备案。管理层其他人员由举办单位党组织研究,院长提名,理事会表决、聘任。

第三十  管理层对理事会负责,定期向理事会报告工作。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执行理事会决议;

()拟订和实施年度工作计划等日常业务管理;

()编制并组织实施经费预算等财务资产管理;

()拟定内设机构设置方案和内部管理制度;

()负责一般工作人员管理,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聘用中层管理人员;

()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四十  院长职责

()按照理事会决议开展工作;

()主持医院医疗、教学、科研等各项业务;

()组织实施医院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等日常业务管理;

()负责医院人事、财务、资产等日常管理;

()定期向理事会报告工作;

()承担法律法规和医院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章监事会

四十一  医院设立监事会,为医院内部监督机构。

四十二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外部监事2名,职工监事1名。

第四十  监事会设监事会主任1名,由举办单位在监事中选任;监事会主任不能履行职权时,可指定1名监事代行其职权。

职工监事1名,由本医院职代会或职工大会推荐,经举办单位审定后报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备案产生。职工监事一般要兼职纪检监察、审计工作,或者从医院纪检监察、审计专职人员中经职代会推荐产生。

外部监事由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根据实际需要从外部监事库中选派。

第四十  监事可以在任期内提出辞职,批准权限与产生权限相同。监事在未被批准辞职前,应当继续履行职责。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第四十  终止监事资格的情形、出现空缺填补程序,比照第五章第二节理事的第二十条、二十条规定执行。

第四十  监事会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医院章程履行如下职责:

(一)对理事会决策和医院管理层执行理事会决策情况进行监督;

(二)对本医院财务资产、运营进行监督;

(三)对本医院理事会及管理层履职行为进行监督;

(四)履行法律法规和本医院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和院长办公会,可以对会议决定事项提出质询或建议,并跟踪关注医院重要情况和重大事项,对理事、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

第四十  监事会议事规则

(一)监事会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三分之二以上监事出席方可召开;特殊情况下,可召集临时监事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任或其委托的监事召集和主持;

 (三)监事会作出的决议,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通过;

 (四)监事会定期向举办单位和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报告工作;

 (五)监事会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经与会监事确认符合会议事实后,由监事会主任签发。会议纪要作为重要档案材料妥善保管。

第四十  监事会任期与理事会一致。监事任期届满,外部监事不可以连选连任。

第四十  外部监事与履职有关的参会、出差等待遇,比照外部理事待遇执行。

第八章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五十  本医院的合法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五十一  医院的经费使用应符合本医院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五十二  本医院执行国家统一的医院财务会计制度,依法接受税务、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

第五十  本医院财务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配备、管理。

第五十  本医院的人员工资、社保、福利待遇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和《关于印发<济宁市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济卫字201724号)执行。

第五十  本医院接受捐赠、资助,应当符合本医院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必须根据与捐赠人、资助人约定的期限、方式和合法用途使用。

第五十  理事会换届和法定代表人离任前,应当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第九章  信息公开

第五十  本医院承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的规定,真实、完整、及时地公开以下信息:

(一)本医院章程;

(二)本医院依法设立、变更登记信息;

(三)本医院年度报告;

(四)年度工作报告和社会责任报告;

(五)年度财务报告;

(六)理事会认为应该公开的其他信息。

第十章  终止和剩余资产处理

第五十  本医院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经审批机关决定撤销;

(二)因合并、分立解散;

(三)因其他原因依法应当终止的。

第五十  本医院提议解散,应当由理事会表决通过,理事会的终止决议应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

六十  本医院在申请注销登记前,理事会应当在举办单位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开展清算工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六十一  清算工作结束,形成清算报告,经理事会通过,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向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申请注销登记。

六十二  本医院终止后的剩余资产,在举办单位和有关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医院章程进行处置。

第十一章  章程修改

第六十  本医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的事项与修改后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符的;

(二)章程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三)理事会认为应当修改章程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  理事会决议通过的章程修改案,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六十  本章程经20171227日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六十  本章程内容如与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国家政策相抵触时,应以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国家政策的规定为准。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以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核准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刊载内容为准。

第六十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医院理事会。

第六十  本章程自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备案之日起生效。

 

三、济宁市中医院法人年度检查信息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17年,在市卫计委的正确领导下,医院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党的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全面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狠抓医疗规范化管理和医疗核心制度落实,较好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安排汇报如下:

一、各项工作指标

1、全年业务收入1.41亿元,同比增长12.96%;

2、全年门诊诊疗21.06万人次,同比增长11.29%;

3、全年出院11711人次,同比增长17.06%;

4、全年平均住院时间12.85日,同比降低9.3%。

5、平均住院费用7356.82元,同比降低187.46元。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开展党建工作。

1、抓好党员干部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院党委始终注重抓好党员干部日常学习教育。制定医院年度理论学习计划,收获了良好的学习效果。

十九大召开以来,院党委制订了《关于做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深刻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

充分利用“灯塔—党建在线”平台学习,我院在职党员已全部注册。全体党员学习达到32学时、支部班子成员达56学时。

2、认真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本年度召开3次党委会研究党建工作,结合年初制定的党建工作计划,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院党委书记带头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为全体党员及中层干部上党课2次;党委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联系支部及分管领域的的党建工作;支部书记按照今年目标工作要求抓好支部建设,形成了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今年,党员干部中2人经市卫计委推荐为党代表参加全市第十三届党代会,1人作为省党代表参加山东省第十一次党代会。

3、抓好过硬支部建设,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党支部建设,院党委研究制定了《济宁市中医院建设过硬党支部的实施方案》,各支部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结合支部实际,制定建设过硬支部工作计划并进行落实。

4、按照新的《党员发展工作手册》要求,严格按照党员发展程序做好党员发展管理工作。今年将5名入党积极分子发展为预备党员,其中,4名中层干部,1名副高职称,全部来自门诊临床一线,优化了党员队伍结构。

5、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制定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院党委书记亲自抓“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责任清单,领导班子成员发挥表率作用带头为所在支部讲党课。组织开展“结合实际学标准、立足岗位党先锋”主题实践活动,把发挥行业优势与中医专家服务直通车工作相结合,深入开展党员志愿服务、义诊等活动,切实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共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48次。

6、七一期间,医院开展深化“两学一做”“七个一”活动,上好一次精品党课,组织一次专题学习研讨,重温一次入党誓词,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组织普遍谈心谈话,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把“七个一”活动作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创新党建工作方式方法,以信息化拓展党建工作,打造“互联网+党建”工作模式,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提升我院党建科学化水平。

7、健全党风廉政责任追究机制。印发《济宁市中医院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坚持党风廉政和惩防体系建设“一把手”工程,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一岗双责,确保了医院全年无任何腐败现象。

8、持续推进文明创建,不断提升创建水平。

一是争创省级文明单位。院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目前,医院已被济宁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拟推荐为省级文明单位。

二是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共建。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的医院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排班、划分区域、每日巡查。全院新增120余块文明标识、健康宣传牌,营造浓厚创建氛围。抽调10余人到包保社区、路段开展每日创城巡查,资助包保社区近万元卫生清扫工具,组织协调处理近100件有关创城问题。

9、积极宣传医院形象,牢固正能量舆论阵地。2017年累计在国家、省市级媒体发稿276篇;在市电视台新闻频道、生活频道、直播民生栏目发新闻36条。宣传工作在委属19个单位中排名第二。

(二)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1、深化公立医院治理结构改革。按照《济宁市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制订了《济宁市中医院章程》及《济宁市中医院理事会议事规则》,并于7月29日,召开了医院第一届理事会成立大会及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成立了首届理事会及监事会。

2、全面抓好医改政策落实。今年医院按照公立医院改革要求,加强科室管理,提高医务性收入,严格落实公立医院控费、药占比、耗材占比等指标监测数据,确保医院药占比总体在28%以下,百元医疗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在10元以下,病人平均住院时间缩短9.3%,平均住院费用减少187.46元。

3、建立济宁市中医院医疗联合体。以“帮、教、带”方式帮扶中医医联体内一级、二级5家乡镇、社区医院中医专业能力全面提升,加快推进“健康济宁”建设。

4、信息化建设。今年医院完成与全市人口健康信息化平台软件对接工作。更新医院信息主服务器,安装了体检报告自助查询系统。

(三)强化医院内涵建设。

1、做好大型医院巡查整改工作。6月份,顺利迎接省级大型医院巡查。并结合大型医院巡查,完成三级甲等中医院评审阶段性整改工作,医院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2、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提升业务能力。选派117名医疗、护理人员到市第一人民医院及省级以上医院进修;每月举办1-2次业务讲座,全年两次对全体医务人员进行业务理论考核;各科室每周一次开展本专业的业务学习及疑难病历讨论。

3、发挥中医特色优势,扩大医院知名度。成立李爱华国家级名中医传承工作室及杜纪鸣省级名中医传承工作室。举办儒医高峰论坛暨济宁市中医药第六节膏方养生文化节活动,邀请国医大师李佃贵等10余名国内知名中医专家进行养生讲座并举办了为期1月的膏方义诊活动。组织院内青年医护骨干到学校开展中医知识讲座,到公园绿地向市民普及“五禽戏、八段锦”等中医养生操,传播中医文化知识。

4、坚持护理目标管理,落实护理分层管理办法;开展科室品牌中医护理技术,每个科室均开展3-5项中医护理适宜技术,满足患者中医诊疗需求。

5、加强重点专科管理。对推拿科、脑病科、康复科三个省“十三五”重点专科建设单位定期督导,加强对重点专科优势病种诊疗方案及临床路径的管理工作。

6、不断提高制剂研发生产能力。初步完成2种新制剂研发,全年院内制剂收入260万元,总制剂收入超过300万元。

7、不断提升科研教学能力。获山东省中医药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立项4项,市医药卫生科技计划2项,获山东省中医药科学技术奖三等奖2项;发表论文60篇。6月份通过评审,确定为济宁医学院非隶属附属医院。

(四)全面提升医疗诊治水平

1、积极开展技术协作,提高医疗服务水平。聘请北京、上海、南京等地知名中医专家45人次来院查房、坐诊。强化同市第一人民医院合作,聘任王强主任为外科首席专家,增强医院外科实力。

2、首次开展心脏介入、支架手术;开展脑梗塞动脉溶栓技术应用;优化骨科、针灸科介入治疗技术。5月份项目应用以来,共计开展手术89台,填补了我院医疗技术空白。

3、开展多项外科新技术。医院今年开展椎体压缩骨折后突成型术、椎间孔镜技术、人工髋关节置换术、手部小血管显微镜下吻合术、脑血管造影术、急性脑梗塞动脉溶栓术等6项新技术,进一步提高外科系统疾病救治能力。

4、新增设疼痛科,周围血管病、骨质疏松门诊,新开展鼻内镜诊疗项目,提高门诊诊疗水平。

(五)完善服务体系建设。

1、完善医保服务工作。5月份开通全国异地就医费用结算工作,8月份评定为市级定点工伤康复医疗机构,方便群众就医。

2、强化门诊优质服务,丰富导医服务内容。名老中医挂号实行分时段预约,在保证就医质量的前提下,节省患者就医时间。

3、全年购置医疗设备101件,其中100万以上设备3件,逐步提高医院硬件设施服务能力,满足各类患者临床诊疗技术的硬件需求。

4、改善医院服务设施,提供更好的就医环境。新增无障碍设施34处,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修补路面1000余平方。

5、狠抓安全生产工作。对制剂室、锅炉房、配电室、供应室等重点部门进行重点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维修、更换电气线路1000余米,建立微型消防站,建设医院移动版监控系统,全年开展3次消防演练,1000余人次参加。

(六)加速推进新院建设项目。

今年新院建设项目按照上级要求加速推进,完成土地审批工作、外部幕墙装修90%以上工程和强弱电招标工作,目前正在进行内部装修和分项安装,全年完成工作量3.5亿元。5月底,按照市政府决定,新院建设和运营工作交由市第一人民医院全面接管。医院将全力配合新院建设,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任务目标。

(七)开展各类公益活动。

一是持续深入开展“万名保健医生进农户”工作。医院抽调10名院内中高级专家组成保健医师团队,固定时间进行巡诊,惠及1660余户村民居民。二是持续开展中医专家直通车工作。今年累计进社区、下乡镇33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三是积极开展驻村联户工作。入户走访4次,入户走访率100%,保证群众诉求及时办理。四是持续开展恶性肿瘤、血液透析减免等慈善活动。今年慈善减免费用128万余元。

(八)注重精神文明建设。

1、广泛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组建“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在济宁市志愿服务信息平台注册79人。多次在医院争创省级文明单位和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2、“三八”妇女节、“五四”青年节、“5.12”护士节等节日组织各类文化活动,丰富职工文化生活。

 

2017年获得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这是医院全体干部职工团结进取、顽强拼搏的结果,是医院班子成员密切配合、共同奋进的结果,更是市卫计委党委正确领导、高度重视的结果。

总体来说,医院2017年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仍存在不足之处:

1、党建工作的主动性仍有待加强,尤其是学习中的形式比较单一,主要是以学习文件代替组织生活,收效不大,客观上也影响了党务工作的开展。

2、少数科室业务增长点仍然缺乏。部分科室主任创新意识缺乏,工作动力不足;医务人员的责任感有待进一步加强,思想观念有待进一步提高。

3、缺乏核心竞争力。目前业务工作距既定目标仍有一定差距,医疗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2018年工作目标

2018年,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医院围绕“强基础、抓规范,促创新”为目标,完成业务收入增长15%,达到1.6亿,认真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1、以“过硬支部建设”为抓手,全面加强支部建设,争取年内建成4个过硬支部。

2、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负责督导所在支部党建工作。

3、以学习贯彻十九大报告精神为主,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

4、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化“廉洁教育讲堂”,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5、学好、用好“灯塔—党建在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党员教育网作用,加强学习时间及效果

6、全面推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各项工作。一是完善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每科完成临床路径5-10个,全院完成100种疾病的临床路径);二是全面开展特色技术(每科重点培育2-5个,其中中医特色技术1-2项),并制定考核办法。三是优化护理服务流程,打造护理服务品牌。四是加强质控管理,每月进科室检查督导查找医疗纠纷隐患,以典型事例对临床医护人员进行警示教育。

7、加大人才培养力度。认真落实“金银花”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继续引进高层次学科带头人,加强对国医大师工作室及名中医工作室的管理工作,建立2个博士后流动工作室,引进医技方面人才,为新院区开业做好准备工作。

8、加强重点专科建设,申报2个国家级(肾病科、心内科)重点专科;申报1个省级重点专科(脾胃病科)。

9、深入开展中医医联体建设,6月前建立2-3个中心(肾病、针灸推拿、康复、国医堂等)。

10、充分利用济宁市中医研究所平台,激励医务人员多写专业学术论文,多做科研,对SCI论文及省部级以上科研加大激励措施,进一步细化、量化目标管理。

11、规范中医临床教学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和济宁医学院非隶属医院管理制度,以教学促进临床发展,把临床教学工作落实到位。

12、提高制剂室的生产能力,争取2018年制剂产值超过500万。完成三个制剂品种申报工作。

13、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完成合理用药、院感管理、财务管理、器械管理、绩效管理等软件采购;完成一卡通、微信支付相关工作。

14、全力配合新院区建设及运营工作,做好运行整体工作安排协调;积极筹备经开区妇幼保健院开诊工作。

15、推进安全生产及医院环境改造工作。门诊楼综合楼进行消防设施改造,医院路面全部进行沥青铺设。

2018年医院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市卫计委部署要求,继续深化医院改革,全面提升医院核心竞争力,为加快建设健康济宁努力奋斗。

 

 

四、济宁市中医院机构编制实名制情况

 

    机构名称:济宁市中医院

内设机构: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医务部、质量控制部、科教部、护理部、门诊部、医疗保险部、总务部信息部、经济管理部、医疗设备部、医疗安全部、保卫部15个内部管理机构

编制数:269

实有编制人员名单:

毕士臣、曹爱国、曹务礼、曹艳华、陈翠美、陈继兰、陈立莹、陈明、陈兴珍、成敏锐、程爱军、程志峰、丛恒胜、崔本亮、崔磊、戴淑香、丁丽、杜炳会、杜纪鸣、杜娟、杜昆、冯淑娟、冯彦君、付文娜、高艳云、顾龙、郭江涛、郭晓玲、郭元新、韩明、韩萍、韩其传、郝敬年、滑娟、黄德莲、黄慧、季凡飞、贾留顺、贾兆芳、姜素霞、姜雪梅、孔静、孔祥民、孔艳、寇天芹、李保君、李峰、李福常、李海英、李继梅、李军、李鹏、李萍、李庆丽、李少娴、李书耀、李淑伟、李霞、李雁南、李营、李召彬、梁湘辉、刘爱华、刘步斋、刘长伟、刘成田、刘会芳、刘慧敏、刘利、刘乃彬、刘培允、刘三运、刘圣艳、刘树祎、刘文莉、刘志华、刘忠、柳青、龙园园、吕冬梅、吕坤瑞、吕培敬、骆荣晖、骆彤、马超、马国华、马莉、马青、马秀连、孟宪华、聂宁、潘烨、庞秀、齐开春、钱明一、曲争艳、屈岭、任广荣、阮明军、邵东海、时以营、宋观波、宋培瑚、宋霞、孙建军、孙文静、唐庆芝、陶鸿飞、田梅、田素青、汪洋、王碧辉、王德俊、王冬霞、王刚、王广华、王广梅、王国华、王海宇、王建明、王静、王静、王娟、王坤祥、王乐荣、王丽丽、王明玉、王强、王冉、王维兵、王伟秋、王喜玲、王祥生、王祥伟、王行芝、王秀丽、王秀珍、王璇、王艳芹、王英华、王月卿、王志同、尉希超、魏长志、魏伟、魏新记、吴德广、吴国清、吴雪梅、吴玉娥、谢京蕊、辛显波、辛衍代、徐琳、许志刚、薛青、杨韶华、杨微微、杨文娟、杨兴文、杨扬、尹建怀、于春军、于志强、岳焕知、张爱民、张百名、张长红、张长坡、张存华、张凤莉、张凤嵩、张捷、张莉、张林新、张宁、张青梅、张新国、张雪菊、张艳敬、张艳梅、张云、赵继伟、赵开拓、赵鹏、赵士梅、郑峰、郑宏鼎、郑建华、郑文婧、仲耸、周建、周建炜、周金爱、周俊英、周秀荣、朱青、朱志扬、祝兰英、祝亮美、王梅生、宋永红、刘毓松、孔浩、卢加庆、周玮、李鹏、赵燕燕、陈金霞、王芳、万全增、张宝娟、率中泰、孙娜、张玉修、杨鹏、张倩、胡海星、刘西、郑猛、周佩佩、王锐、周晓妍、李连会、王璐、杨桂菊、纪晨晖、张盼、李阳成、董彬、岳珊珊、杜丽丽、张中会、马刚、常敏、田冉、鲁中南、李新、卞飞、蔡懂、程灿灿、付伟、郭新、刘建勤、宋宪波、王燕停、肖明辉、伊万里、臧东青、张利鸣、石礼廷、李洪翠、姬昂、徐聪